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,原适用10%扣除率的,扣除率调整为9%。即对于外购苗木花草,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,按照发票金额的9%计算进项税额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,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%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%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,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,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。值得注意的是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、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,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。